聊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导语 2023聊城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详细领取条件及标准见正文。

  2023聊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领取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核定3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核定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核定24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0号)等文件规定,聊城市根据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同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3年10月起,聊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由1530元/月提高至1638元/月,增加了108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可获网上申领入口、申领流程、申领条件、领取额度、领取时间、线下网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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