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二孩三孩补贴政策(补贴标准)

导语 聊城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二孩 2000 元、三孩3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结算,详见正文。

  2023聊城居民生育补助金标准如下: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一孩 1000元、二孩 2000 元、三孩3000 元,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结算。

  相关拓展:

  聊城居民生育医疗费待遇内容: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限额结算,限额为 800 元,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政策的费用低于限额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负担。产前检查费在女职工分娩 (含引产)时,随生育医疗费一并支付。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 100%比例报销。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妇产科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3.在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怀孕并发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支付。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含男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 (补助金)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 50%享受相应待遇。其配偶住院分娩已享受居民生育补助金的,如居民生育补助金支付金额低于职工生育保险支付金额,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居民生育补助金支付金额高于职工生育保险支付金额,男配偶不再重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5.退休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退休后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生育分娩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支付标准与在职人员相同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6.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聊城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生育待遇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