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残疾人高考便利申请指南

导语 为给予聊城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遵循高考的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等基本原则,聊城残疾人申领指南如下。

  聊城残疾人高考便利申请指南:

  一、合理便利条件: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二、如何申请便利

  (一)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时网上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等,同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县级招办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市专家组要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格式由各市确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本人进行当面评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填写《残疾人报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报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其他材料各市留存备查。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申请报告,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告知书》内容包含残疾考生申请基本情况、提供便利的理由与依据、救济途径等。

  三、注意事项

  (一)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二)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参加外语听力考试。

  (三)涉及制作盲文试卷等特殊制卷的,由考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请教育部考试中心帮助解决。

  (四)所有获得合理便利服务的残疾考生每科目考试开始时间及最早交卷离场时间与考点考试管理保持一致。

  详情可咨询聊城市教体局招考办:0635-824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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