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港澳通行证办理签注条件

导语 聊城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具体签注分别相应的条件见正文。

  聊城市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如下: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三)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五)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港澳通行证】可获取聊城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签注类型及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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