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

导语 满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领取资金返还,不同规模的聊城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不同,返还标准详见正文。

  聊城失业保险稳岗资金返还标准如下:

  1.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2.大型企业按3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

  申领条件:

  我市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失信单位”。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可获网上申领入口、申领流程、申领条件、领取额度、领取时间、线下网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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