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偿还商业房贷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额度是多少?

导语 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居民,在偿还商业房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详见正文。

  聊城偿还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下:

  1.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

  还款满一年后提取,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近12个月还款额(不包括提前还贷部分)。

  实行按年提取,提取间隔时间为上次提取到账日次日起满12个月再次办理;

  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同时提取,提取顺序为先贷款人后配偶。

  备注:既有公积金贷款又存在住房商业贷款的情况下,所提取的公积金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有多份商业住房贷款的,只按照其中一份贷款还款额提取。

  2.已提前一次性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

  贷款人本人及配偶一次性提取,提取顺序为先贷款人后配偶。

  备注:若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不显示该笔贷款为住房贷款的,需提供该笔贷款的借款合同或借款凭证等。既有公积金贷款又存在住房商业贷款的情况下,所提取的公积金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有多份商业住房贷款的,只按照其中一份贷款还款额提取。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635-12329

  受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 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公积金服务大厅

  东昌府区管理部: 昌润南路15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聊城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及申请表下载、网上服务平台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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