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偿还商业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居民,在偿还商业性房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聊城偿还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信息如下:
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提取当年还款额:
申请材料:
1.贷款银行住房借款合同;
2.贷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近12个月的正常还款流水记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5.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
还款满一年后提取,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近12个月还款额(不包括提前还贷部分)。
实行按年提取,提取间隔时间为上次提取到账日次日起满12个月再次办理;
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同时提取,提取顺序为先贷款人后配偶。
备注:既有公积金贷款又存在住房商业贷款的情况下,所提取的公积金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有多份商业住房贷款的,只按照其中一份贷款还款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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