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偿还商业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居民,在偿还商业性房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聊城偿还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信息如下:

  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提取当年还款额:

  申请材料:

  1.贷款银行住房借款合同;

  2.贷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近12个月的正常还款流水记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5.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

  还款满一年后提取,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近12个月还款额(不包括提前还贷部分)。

  实行按年提取,提取间隔时间为上次提取到账日次日起满12个月再次办理;

  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同时提取,提取顺序为先贷款人后配偶。

  备注:既有公积金贷款又存在住房商业贷款的情况下,所提取的公积金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有多份商业住房贷款的,只按照其中一份贷款还款额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聊城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及申请表下载、网上服务平台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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