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期间聊城货车禁行规定

导语 根据聊城市政府1月31日发布的禁行规定,自2月2日至20日,聊城全市所有道路,除高速公路外,中重型燃油货车禁行,详见正文。

  2022年春节期间聊城市区货车禁行规定如下:

  一、管制时段和管制措施要求

  (一)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公路),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禁止上路行驶:停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二)2022年2月2日至3月15日,当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中重型燃油(气)货车(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全天禁止穿行(不含高速公路);停止使用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豁免范围

  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医疗救护、城市运行保障、公共交通、疫情防控、出租车、执法执勤、新能源等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在临时管制范围内。

  三、其他事项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指挥管理,及时疏导滞留车辆,并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施其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管制措施有关规定,服从交通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告知相关道路运输营运企业并加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监督管理。

  (二)在临时管制时段内,相关区域原有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制要求与临时管制措施不一致的,以临时管制措施为准。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为倡导低碳绿色出行,聊城市主城区自2021年11月8日已开始实施秋冬季免费公交政策,满足人民群众便利出行,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大家出行可以考虑乘坐免费公交。因临时管制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人民群众谅解并予以支持配合。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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