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文旅惠民消费券发放

导语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在8月14日上午10点发放5万元的文旅惠民消费券,发放面值、使用范围、领取方法等详见正文。

  聊城文旅惠民消费券发放信息如下:

  8月14日上午10点,5万元聊城文旅惠民消费券准时发放。

  本次发放的文旅惠民消费券为通用券。

  市民领取的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共设四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50元、100元

  通用券可在我市分属旅游、演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文旅产品和服务范围的合作单位内使用。

  消费券在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旅游消费成交额的2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

  消费者在1家文化和旅游企业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次数不得超过5次。消费券一经使用,系统即将该券标记为“已使用”状态。

  市民可以搜索关注“文旅聊城”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在“资讯”栏点击进入“惠民消费”页面,实名认证后,点击“领券中心”领取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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