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购买自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导语 在聊城市购买新建自住房或再交易自住房需要准备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购房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材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婚或结婚证时间不一致的情况,需现场填写纸质版的承诺书(婚姻情况)2份);
4.购房情况证明: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首付款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个人信用报告;
8.异地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职工收入情况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9.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10.担保材料(按照担保方式提供);
11.异地贷款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近一年工资流水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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