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市区货车限行规定
导语 聊城公安局交警支队10月27日发布市区内货车限行政策调整通知,调整后的限行规定详见正文。
聊城市区货车限行措施调整信息如下:
限行规定
(一)微型货车、轻型厢式配送货车
该类车辆不限行。
(二)其它轻型货车(轻型自卸货车除外)
每日7:30-8:30、17:00-19:00禁行。
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申领市区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区域通行。
(三)轻型自卸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
1、禁行时段:每日7:30-8:30、11:30-12:30、17:00-19:00禁行。
2、禁行路段:东昌路(站前街-庐山路)、柳园路(南外环-财干路)、昌润路(南外环-双力路)、湖南路(庐山路-昌润路)、站前街、建设路、卫育路(八里庄路-周公河南路)、光岳路(辽河路-湖南路)、辽河路(中华路-泰山路)、长江路(庐山路-光岳路)
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申领市区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限行区域
“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北外环路”以内区域(不含以上道路)限行。
有效时限
(一)临时通行证:3日-5日
(二)长期通行证:3个月
其他规定
1、城市配送货车每天23时至次日6时向市区限行区域内[东昌路(站前街-庐山路)、柳园路(南外环-财干路)、昌润路(南外环-双力路)除外]实施物流配送运输的,不需办理市区通行证;在其他时段通行,需办理市区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2、持证车辆需按审批时间、路线行驶。
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4、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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