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导语 聊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等相关文件,详见正文。

  聊城食品经营许证办理材料如下: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常见问题: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食品,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无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有食品,如经营者计划开展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活动,均应先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活动。如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按照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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