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导语 为进一步深化聊城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山东省政府要求,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详见正文。

  2022年聊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8月2日聊城公安账号发布

  (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

  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凡在我市城镇居住或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1.合法稳定房产落户。拥有合法不动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申请落户。

  2.租房落户。在城镇无自有房屋、租住合法不动产权房屋并经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人员,区别不同情形,可在租赁房屋处或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3.就业落户。凡已在我市城镇就业(录聘用、务工、经商等)人员,均可在就业地按居住房屋或所在社区集体户登记城镇户口。

  4.投靠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有户口登记,投靠人可凭夫妻、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5.人才落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人员,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国(境)外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生、毕业生,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凡有意来聊创业就业发展,均可在我市登记城镇户口。

  6.城镇落户方式。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应依次按照在合法不动产权房屋、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各县(市、区)应根据需要设立社区集体户,方便人员落户。户口登记在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

  (二)畅通入乡返乡落户通道

  1.普通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落回原籍。农村籍复退转军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回原籍农村;也可将户口落在入伍地或原籍所在乡镇集体户。高校毕业生、复退转军人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可在就业创业地申请落户。

  2.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农村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自愿选择回原籍落户。

  3.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经常居住生活,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三)提升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以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数据为基础和前提,持续丰富优化医保社保、婚姻登记、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教育入学等信息,进一步完善人口基础数据,依托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依托电子档案、人口数据回流系统建设和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办理,推出更多“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举措,为群众办事增加便利。(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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