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偿还住房公贷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聊城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居民,在偿还商业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聊城偿还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信息如下:

  提取条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提取当年还款额。

  申请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3.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

  还款满一年后提取,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近12个月还款额(不包括提前还贷部分)。

  实行按年提取,提取间隔时间为上次提取到账日次日起满12个月再次办理;

  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同时提取,提取顺序为先贷款人后配偶。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635-12329

  受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 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公积金服务大厅

  东昌府区管理部: 昌润南路15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聊城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及申请表下载、网上服务平台入口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