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回迁户购买回迁房申请公积金提取材料及额度
导语 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居民,在购买回迁房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及额度等详见正文。
聊城公积金提取信息如下:
回迁户购买回迁房屋的,需提供:
1、回迁协议
2、交款单据
3、资金结算表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6、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提取时限次数、可提取人:
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购买回迁房的在取得交款单据、资金结算表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顺序为先购房人后配偶。
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购买回迁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补房款差价)。
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提取后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聊城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及申请表下载、网上服务平台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