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回迁户购买回迁房申请公积金提取材料及额度

导语 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居民,在购买回迁房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及额度等详见正文。

  聊城公积金提取信息如下:

  回迁户购买回迁房屋的,需提供:

  1、回迁协议

  2、交款单据

  3、资金结算表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6、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提取时限次数、可提取人:

  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购买回迁房的在取得交款单据、资金结算表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顺序为先购房人后配偶。

  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购买回迁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补房款差价)。

  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提取后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聊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聊城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及申请表下载、网上服务平台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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