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在聊城租住商品房,且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其中提取所需材料等详见正文。
聊城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1.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4.已婚职工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双方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提取额度:月提取额为每户家庭1500元,即每年18000元。
提取时限次数、可提取人:职工及配偶可同时一次性按年提取,提取间隔时间为上次提取到账日次日满12个月再次办理。
备注: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查询结果30日内有效。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1.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金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5.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不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
提取时限次数、可提取人:职工及配偶可一次性按年提取,提取间隔时间为上次提取到账日次日起满12个月再次办理。
备注: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查询结果30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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