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导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昌府区居民医保政策详情中,住院就医报销比例等详见正文。

  聊城东昌府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详情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目前,我区参保群众在一级(乡镇)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90%;在二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70%;在三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0%。所以,医院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国家鼓励患者小病在基层医院看,大病再去大医院看。

  报销额度:

  每一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报销额12万元。

  每一自然年度内,政策内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自费累计达到11000元以上部分,纳入保险公司的大病医疗保险,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凡联网住院的,由就医医院一站式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上限:40万元。

  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635-8247687

  市外就医:

  东昌府区参保居民去聊城市外住院需联网备案才可以直接联网报销;不联网备案需手工报销的,降低报销比例。异地就医备案可在各乡镇(街道)医保工作站或区审批局医保业务窗口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635-2990067

  看病就医:

  门诊就医:居民持社保卡在一级医院(乡镇、社区医院)门诊治疗,每年有200元门诊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日报销限额50元。

  住院就医:居民持社保卡在任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均可住院就医,住院费用报销执行国家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耗材三大医保目录,目录外的不予报销,非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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