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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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四联);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死亡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死亡人的银行卡或折,如死亡人无卡或折的需到公证处公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备注:
1、全部用A4纸;
2、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单位加盖单位在公积金中心预留财务全印鉴;
4、身份证注销的拿户口本原件;
4、银行卡或折必须是支取人本人名下的有效活期账户;
5、每月12号至22号(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到各管理中心归集窗口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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