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专家公寓申请

导语 聊城人才公寓分为专家公寓、白领公寓及职工公寓,其中专家公寓申请对象、申请材料、公寓标准、申请程序等详见正文。

  聊城开发区专家公寓申报如下:

  申报范围:

  企业全职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享受同等待遇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税收区级留成1亿元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才),本人及配偶在聊城市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没有住房,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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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标准:

  面积120平方米左右,入住标准为每人一套,免收租金,水、电、暖气、燃气、宽带和物业等费用由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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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职引进的 A、B 类高层次人才如对专家公寓有其他要求,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申请材料: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见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住建部门出具的人才及配偶无房证明原件;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证明其人才类别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5.创业类人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

  申报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申请程序:

  1.申请。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填写《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住房情况,由用人单位统一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开发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

  2.审核。开发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开发区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 公示。经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分配。专家公寓和白领公寓原则上采取同类别人才抽签的方式,按抽签顺序分配住房。职工公寓参考企业税收、贡献大小、申报顺序分配公寓。

  5.入住。入住人才公寓,需聊城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承租人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合同签订 7 日内由聊城旭润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安排办理入住手续。累计租赁期一般为 5 年,期满后,如承租人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内重新申请续租。A、B、C类人才租期不受时间限制。入住白领公寓和职工公寓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 10 年。

  咨 询 电 话 : 0635-8513348 ( 区 政 工 部 ) ; 监 督 电 话 :0635-851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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