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工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导语 聊城市职工调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要求不同如下,详见正文。
聊城职工公积金各项提取业务所需材料汇总:
1.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职工调离本市的(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且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需提供:
1.调令或调出调入证明原件,如无调令,调出单位有解除合同手续的可按《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手续办理。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提取额度:销户。
2.职工离退休提取
离退休的(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且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需提供:
1.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提取额度:销户。
3.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且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需提供:
1.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封存满半年)或失业证(发证满三年)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提取额度:销户。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且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需提供:
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需到公证处公证公积金归谁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Ⅰ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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