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临清市团市委2023城镇公益岗招聘

导语 聊城聊城临清市团市委招聘综合服务岗位一职2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5日,具体岗位信息见正文。

  聊城临清市团市委城镇公益岗招聘信息: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等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安置范围。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综合服务岗

  岗位编号:2023070

  招聘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中共临清市委504室

  报名电话:0635-2325550

  工作内容:协助做好综合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可胜任外勤工作。

  招聘要求: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思维清晰,服务青少年意识好,有驾照者优先。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全市范围内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报名前先到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规定的招聘要求。

  (二)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市直用人单位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隐瞒不报的按照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报名时处于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公告发布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办理手续的除外);

  2.担任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股东、经理、监事、理事、董事、财务、会长、副会长等职务的(公告发布前已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9.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报名表和相应的材料准备三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交一份、报名时提交两份。)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4)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二孩妈妈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8)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提供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报名时,工作人员要查验原件并保存复印件。

  (二)人员确定和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综合考察人员素质和能力等因素,按照人岗匹配要求,确定录用人员(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公示并报人社局审核。

  五、待遇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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